精神病持榔头打死邻居 检察院申请对其强制医疗

2013年12月08日05: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 (记者高雅 通讯员陈博) 处于精神病发病期的于某经常无故殴打他人,给周围居民带来了困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经认真研究,目前已就于某强制医疗一案向莲湖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这是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设强制医疗特别程序后,该院办理的首例对涉案精神病人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的案件。

  2013年5月27日8时许,涉案精神病人于某在西安市沣惠北路的家中点燃室内物品,后又手持铁榔头下至一楼无故打伤同单元住户孙某,孙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13年8月5日,经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于某患酒精所致精神障碍,实施伤害行为时正处于疾病的发病期,丧失了对其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认定为无责任能力。

  受理案件后,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对涉案精神病人的身份情况、暴力行为事实、证据、鉴定结论、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于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经常无故殴打他人,具有极大的人身危险性,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应当对其强制医疗,遂向法院提出申请。

  精神病人强制医疗都有啥程序

  本报讯 (记者 高雅) 2013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关于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相关规定。其中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原标题:检察院向法院申请对其强制医疗)

(编辑:SN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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